广发银行吃下1712万罚单,十项违法叠加,12名责任人同步受罚
2026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了一张分量十足的罚单。这份编号为银罚决字〔2026〕10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发银行因十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2万余元,同时处以1712.4万元罚款。
与机构罚单同步落地的,还有12张针对个人的罚单。从资产托管部到法律与合规部,广发银行多个核心业务与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被一并追责,公示期均为五年。 纵观这张罚单,违法违规事项的覆盖面之广值得高度关注。

除了传统的金融统计、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等支付结算领域违规外,罚单还触及了多个近年来央行监管的重点方向。这些方向包括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违规、数据安全管理违规、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违规、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以及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等。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这两项,均属于反洗钱领域的核心义务。这意味着广发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和交易监测方面存在明显短板。而信用信息违规,则直接关系到个人征信信息的合规使用与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
数据安全违规与占压财政资金,分别指向信息科技治理和国库资金管理两条独立的风险线。合在一起,这构成了一张覆盖业务、数据、资金、合规的全景式违规清单。 与机构罚没同步公布的12张个人罚单,呈现出鲜明的责任穿透特征。
从部门分布来看,信用卡中心成为相对集中的区域。陈某香、王某、崔某晖三人分别因信用信息违规或客户身份识别问题被罚。零售信贷部、普惠金融部、公司金融部等业务前台部门均有负责人上榜。运营及流程管理部、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零售金融部也各有责任人被点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与合规部秦某因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履行不到位被罚1万元。作为银行内部合规防线的把关部门,合规条线负责人同样被追责。这体现出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管合规必须担责任的监管导向。 个人罚款金额从1万元到16万元不等。
其中,资产托管部蒋某因对银行卡收单业务违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为本次个人罚单中的最高金额。孙某涛则因同时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和大额交易报告两项违规,被罚款7万元,与陈某香并列个人罚款第二档。 一张罚单同时覆盖反洗钱、征信、支付结算、数据安全、国库管理等多个领域,且机构与关键少数同步处罚。
这反映出当前人民银行执法的几个特点。一是双罚制常态化,既罚机构也追个人责任,12张个人罚单与机构罚单同日公布即是明证。二是监管触角延伸至数据安全和信用信息等新兴风险领域,不再局限于传统支付结算合规。三是对占压财政资金、反假货币等基础管理类违规仍保持高压,表明央行对银行基层操作风险的容忍度持续收紧。
对广发银行而言,1712.4万元的罚款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其内控体系在多条业务线同时暴露短板的集中体现。从信用卡中心的征信合规,到公司金融部的反洗钱义务履行,再到合规部自身的把关失位,这张罚单指向的是一个系统性治理问题。
如何在业务扩张与合规底线之间取得平衡,如何让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等反洗钱要求真正嵌入业务流程而非停留在纸面,将是广发银行后续整改必须回答的课题。五年的公示期限,也意味着这张罚单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其合规记录中无法回避的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