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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试药后死亡,核心产品遭质疑,药企董事面对追访记者怒吼:"滚开,烦不烦!"

作者: admin | 发布于: 2026-09-05 18:51 | 分类: 科技资讯
受试者试药后死亡,核心产品遭质疑,药企董事面对追访记者怒吼:"滚开,烦不烦!"

2025年3月,49岁的占某(化名)被诊断为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此后在上海长海医院完成了全胃切除手术并经历了六个疗程的化疗,恢复情况总体稳定。据其妻子程女士于9月4日的讲述,2026年开春,经主治医师建议,占某参与了由易慕峰发起的一项CAR-T细胞疗法临床试验,所用药物编号为IMC002。

然而,悲剧发生在用药当日——输注实验制剂仅过去几个小时,占某便出现双侧硬膜下血肿并发脑疝,不得不紧急进行开颅手术。术后他陷入持续昏迷状态,最终于2026年4月26日在上海长海医院重症监护室离世。

程女士向媒体出示了事发前签署的《受试者主知情同意书》。文件中载明"本研究预计约有150名受试者自愿加入",并承诺"若您选择参与本研究,我们的团队将在整个研究期间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但程女士指出,该文件并未对颅内大出血、脑疝等致命性并发症作出清晰警示。"当时医生着重提到的主要风险是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而且说这种反应是可以控制的。整份知情同意书中压根没有写双侧硬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者脑疝这些内容。要是事先告知存在这类危险,谁还敢报名参试?"她质问道。

针对此次事故,易慕峰在受访时表态: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协助医院伦理委员会完成相应评估;充分体谅家属查明真相的合理期望,认可家属获取事实真相的权利;公司将主动对接医疗机构,向家属提供所需的信息协助,并确保双方沟通顺畅。至于责任归属问题,她表示应在法定框架内通过公正程序加以判定,公司会全面配合各方的调查与评估,尊重最终独立得出的正式结论,不作提前定性。

令人瞩目的是,9月2日有媒体就此事拨打易慕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佳昕的电话求证,对方却脱口而出:"滚开,烦不烦啊!"

另据潇湘晨报消息,9月3日有记者致电上海长海医院伦理委员会,自报家门后,接听人员反问了一句:"你只是个记者是吗?"当记者追问是否收到过程女士方面的投诉时,对方回答"我们不知道!"随即终止了通话。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此事曝光前不久,易慕峰董事长孙敏敏刚刚签署了一份名为《坚守科研伦理行业自律书》的文件。

▲孙敏敏 图片来源于易慕峰官方公众号

该自律书开篇第一条即写明:"凡涉及人体的临床研究与试验活动,须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及各项伦理准则,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充分知情权与自主意愿,并将受试者生命安全放在最优先位置。"

**公司正加速推进港股上市 已连续亏损逾两年半**

根据公开资料,易慕峰成立于2020年,定位为新型细胞治疗企业,核心业务涵盖嵌合抗原受体(CAR)T细胞疗法的研发、生产与商业化转化,采用体外与体内CAR-T相结合的"双引擎"策略,面向实体肿瘤、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及自身免疫类疾病领域布局。

值得关注的是,易慕峰生物今年8月18日再次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这已是其在2月份首次递表失效之后的二度冲击。

财务方面,易慕峰至今尚无已获批准上市的商业化产品。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录得净亏损7130万元、1.15亿元和1.09亿元。基于此,企业计划依据港交所第18A章节规则,以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的路径登陆资本市场。而本次引发争议的IMC002,恰恰是该公司的拳头管线产品。

招股说明书披露,IMC002是一种以CLDN18.2为靶点的自体CAR-T细胞治疗候选方案。CLDN18.2属于Claudin-18蛋白的胃部特异性异构体,在胃癌及胰腺癌组织中高水平表达。

(本文为新闻报道,不构成任何证券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需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编辑 杨程 郭庄 素材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潇湘晨报及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