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前董事长高俊芳犯四罪数罪并罚获判无期徒刑
长生生物昔日掌门人高俊芳数罪合并受审 获判终身监禁
经济观察报 特约撰稿 李微敖
2026年7月上旬到9月20日期间,经济观察报记者向多名接近该案的消息人士了解到,曾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代码:002680.SZ,现已摘牌,以下简称"长生生物")疫苗事件,至此尘埃落定。
长生生物前任董事长高俊芳,在2026年1月30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以及单位行贿罪四项罪名,数罪合并后裁定执行无期徒刑,终身取消政治权利,同时没收其名下全部私人资产。
她的配偶、长生生物前任董事兼副总裁张友奎,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与此同时,涵盖长生生物前任董事兼副总裁张晶、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副总裁刘景晔在内的共12名被告人,同样被判定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各自被判处十五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另有长生生物前任董事赵志伟等四名相关人员,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定罪,分别获得二年十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长春中院在一审裁判文书中明确指出,长春长生公司所产狂犬病疫苗"经抽样检测,抗原含量与效价指标均在合格范围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长春长生公司)涉案狂犬病疫苗在质量层面存在根本性缺陷。
长春中院还查明,自2006年至2014年间,长春长生公司向先后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司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等要职的王立丰输送利益共计2090万元人民币,目的是换取对方在加速药品审批、规避行政处分等方面给予便利。
一审判决下达后,高俊芳等人表示不服,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吉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高俊芳早年在长春生物所任职 上市期间家族财富峰值逾百亿
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高俊芳,女性,1954年10月生人,早期曾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担任普通职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其丈夫张友奎同样供职于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曾出任人事部门副主管。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现全称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系新中国成立初期设立的"六大生物制品研究所"之一,核心业务涵盖疫苗、诊断试剂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1992年,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拿出自有资金600万元,加上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生产工艺技术及分装古巴干扰素冻干技术作价900万元,合计注入资本1500万元,联合发起设立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实业"),并持有其中50%的股份。其余股权由长春生物高技术应用研究所(21%)、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生物技术服务中心经销部(1%)及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内部职工(28%)分别持有。
在长生实业期间,高俊芳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管理岗位。
公司创立后,长生实业先后经历两轮内部职工股清理、两轮增资扩股以及八轮股权变动,2002年4月正式更名为长春长生公司。此后,长春长生公司再度发生多轮股权流转,到2010年8月时,高俊芳持股比例已达30%,其子张洺豪持股25%,二人分别位列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与此同时,自2001年起,高俊芳便持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2015年,长春长生公司借助收购A股上市公司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机械")的方式登陆资本市场。交割完成后,高俊芳成为上市公司最大股东,高俊芳、张友奎、张洺豪一家三口合计掌控上市公司约33.70%的股份。
2016年2月,高俊芳被选举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同年3月,黄海机械正式变更为长生生物。
长生生物前任董事长高俊芳,位于前排右侧第一人 图源:长生生物官方微信公众号
借壳整合完毕后,长春长生公司转型为上市公司长生生物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产品线涵盖水痘疫苗、狂犬病疫苗、甲肝疫苗、流感疫苗、百白破疫苗以及脑膜炎疫苗。
其中仅2015年一年,长春长生公司获批签发的狂犬病疫苗达253.91万人份。"批签发"是国家针对疫苗类产品、血液制品等生物制剂,在每一批次产品投放市场之前或进口环节实施的强制性审核、检测与放行机制。同一年度,长生生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6亿元,归母净利润2.93亿元。

截至2017年末,长生生物全年营收15.53亿元,归母净利润5.66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4.86亿元;公司账面总资产45.10亿元,净资产38.57亿元,在册员工1041人。
在其生产经营的各类产品中,2017年长生生物批签发狂犬病疫苗355万人份,规模居全国第二位。
就市场估值而言,长生生物的股票市值于2018年5月11日盘中触及292亿元的历史峰值。当时,高俊芳、张友奎、张洺豪三人合计持股36.66%,对应权益价值约107亿元。
风暴骤起 高俊芳等18人遭刑事羁押
步入2018年7月,长生生物接连遭遇重大危机。
当年7月6日至7月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对长春长生公司实施了突击式"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的含义是:为应对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的新挑战,保障药品生产品质,提升监管效能,2006年由彼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了《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由此确立了飞行检查机制——即在未提前告知被检企业的情况下,迅速开展现场核查。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刊发《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2018年第60号),披露国家药监局在对长春长生公司实施飞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数据造伪"等严重违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据此,国家药监局已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并勒令其暂停狂犬病疫苗的生产活动。
2018年7月16日凌晨7时41分,长生生物随即对外发布公告,声明国家药监局此次飞行检查所涉及的全部批次产品均未出厂、未流入市场,相关产品已全部处于有效管控之下;同时,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公司已对尚在有效期内的所有批次狂犬病疫苗启动全面召回程序;此外,依据长春长生公司近年来对所售狂犬病疫苗不良事件的跟踪监测,尚未发现由产品质量引发的不良反应案例。
2018年7月19日,长生生物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已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源于2016年度一次国家药品专项抽检,长生生物生产的百白破疫苗送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后,检验报告中【效价测定】一项未达到标准。2017年10月27日,监管部门就此展开立案调查,并在近期作出如下处罚:一、查扣库存中的186支百白破疫苗;二、追缴非法所得85.88万元;三、按违法生产药品货值的三倍处以罚款,金额为258.40万元。
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7月20日止,长生生物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封死跌停板。
2018年7月24日,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为由,对高俊芳、张友奎等12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日,时任长生生物董事赵志伟等四名员工也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刑拘。两天后的2018年7月26日,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又以同一罪名,对另外两名长生生物员工实施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指控高俊芳涉及五项罪名
在高俊芳等人被刑拘十余日后,即2018年8月10日,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以高俊芳等14人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赵志伟等4人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将案件移送至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春高新检察院")请求审查起诉。
同年8月22日,长春高新检察院将该案上报至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此后,该案历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追加起诉、调整起诉罪名等多道司法程序。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对高俊芳提出以下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