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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前总经理王青山遭开除党籍处分

作者: admin | 发布于: 2026-09-16 22:56 | 分类: 时事新闻

2024年9月16日获悉,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及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的信息,在获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后,上述两个机构已就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前负责人王青山的重大违纪违法事项启动立案审查与调查程序。

调查发现,王青山在思想层面彻底放弃信仰追求,背离入党时的根本宗旨,长期私下阅读存在重大政治倾向性问题的出版物,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串通、编造虚假材料,蓄意阻挠和对抗组织的核查工作。在作风方面,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非法收取礼品礼金,违规参加他人安排的饭局及旅游、休闲活动,擅自借用别人的汽车,把本应个人承担的花费通过单位财务列支或转嫁给他人买单,出行时超越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还存在公车挪作私用的行为,以及超出面积标准占用周转房的问题。在用人环节,他践踏组织规矩,借助手中权力和职位影响力,在员工招聘、岗位调整等事项上为特定关系人输送人事好处。在廉洁自律方面,他逾越红线,违规参与商业经营活动,以低于市场的代价购置不动产,侵吞集体资产。此外,他的发展理念出现严重扭曲,不当插手纪检执法事务;更将公权力当作中饱私囊的手段,借职务之便在项目招标、器材采购、干部任免等领域为请托方提供便利,非法获取大量钱财。

综合来看,王青山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及工作纪律,同时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且涉及受贿刑事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他仍我行我素、毫无收敛,到了十九大乃至二十大之后依旧不知悔改、不知停步,情节极为严重,造成的负面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从严从重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条款,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审议,对王青山作出开除党籍的决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审议,依规取消其所享有的各项待遇,并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经山东省滨州市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及相关涉案财物一并移交司法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公开信息显示,王青山的职业履历涵盖农业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及旗下境外平台农银国际,在此之前的数年间,他还担任过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