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梗老人临终前5次拨打120均未能接通,联通就通信故障问题暂无回应
2024年9月7日,黑龙江省富锦市的李女士父亲在外地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周围热心群众帮忙反复拨打120急救热线,十分钟内连续尝试五遍却无一接通。随后又拨打110求助,接警民警竟答复"急救电话也打不通"。最终,这位七旬老人因错过救治窗口而不幸去世。9月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

**十分钟五次拨打120均无响应**
七十三岁老人心梗发作,多次求援120石沉大海
急救中心解释为通信光缆损坏致使来电未响铃
李女士的丈夫李先生现年七十三岁。9月7日午间,他在户外突然感到身体异常,旁边一位好心的路人见状立即拿起手机拨打120。然而从当天下午一点十六分至一点二十六分之间,先后五次拨入120号码,全部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李女士回忆说,眼看120始终没人接,现场另一位市民转而拨打了110。警方接报后反馈称"这边也打不通120",最后民警不得不绕道通过医院安保部门辗转联系到急救中心,请求派遣救护车。
事后调取的120出车记录表明,出事地点距医院不到八百米,但自第一位热心人第一次拨通120算起,救护车整整二十分钟后方才抵达现场。李先生终究因延误抢救而撒手人寰。
富锦市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出具的一份书面说明指出,9月7日群众来电时段内,急救中心的两部120固定电话均未出现振铃,当时值班司机和调度员均在岗位,未收到任何呼入。
李女士补充道,富锦市为县级市,本地急救中心就设在富锦市中心医院内,外界拨打120实际上就是接通该院的急救调度台,救援车辆也由该院派出。

富锦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透露,该市急救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富锦市卫生健康局,但机构编制上挂在中心医院名下。9月6日,负责该区域通信的中国联通一条光缆出现损坏,次日信号仍未完全恢复、时断时续,由此造成120电话铃声未能触发。
针对这一事件,9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富锦市卫健局,对方工作人员记录了记者信息后称会转交相关部门答复。截至今日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音。
**光缆故障后运营商须履行报备义务**

**急救通信网应至少拥有两条独立专线**
面对中心医院"光缆损坏致电话没响"的解释,9月22日下午,中国联通黑龙江客服中心的接线人员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态,将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9月23日上午,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同样回应称正在核实。此后该人员再度来电,改口说媒体采访需要对接公司办公室,却又拿不出办公室的联系电话。至于9月6日至7日期间富锦市120线路究竟有无光缆故障、联通方面是否第一时间通知了急救中心、有没有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是否组织过紧急抢修并切换备用线路等问题,该工作人员一概未作正面回答。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表态:120属于应急救援类电话号码,其承载线路的运营方必须给予最高优先级保障。一旦出现急救线路中断,运营商应当向所在地通信管理机构提交备案,并附上详细的情况说明。
另外,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相关规定中了解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急救中心(站)须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确保急救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操作规范和快速响应能力。急救中心(站)必须安排专人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值守120呼叫,且受理人员须经地级市及以上急救中心考核合格后上岗。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中对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亦有具体条款:急救呼叫处理系统应采用综合布线方案,每套受理终端建议配置不少于两个信息点位;底层通信网络宜具备两条及以上独立路径的急救服务区专用电信接入,并应预留若干条模拟线路作为后备。
**急救通信线路冗余防护已有硬性标准**
**不少地方已完成双路由改造,确保120全天候可达**
9月23日,一位市级急救中心内部人员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采访时指出,120是院前急救体系的"总开关",肩负着接报、派车、院内外衔接等核心任务,通信一旦中断,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国家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已对急救中心通信线路的冗余备份作出明确规定。全国大多数地区已将120电话从单一路径升级为双路由保护架构——当主用光缆因故中断时,系统可自动跳转至备用光缆。两条线路分别由不同物理位置的通信机房同时供电支撑,从而大幅提升网络可用性与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杜绝因通信故障导致120"失联"的可能。
记者检索公开资料发现,近几年各地在急救通信基础设施加固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例如,开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在原有线路上增设中继通道,构建双回路网络,确保热线全天不间断;深圳市120调度平台则搭建"IP话机—数字话机—模拟话机—应急手机"四级串联冗余机制,实现话务零遗漏。
"不过也必须正视一个现实:仍有部分地区120通信系统处于单节点裸奔状态,没有灾难备份体系,一旦碰上突发状况或硬件故障,整条生命热线可能瞬间瘫痪,群众的急救诉求将无从响应。"该业内人士强调,尤其在洪涝、地震等极端天气或地质灾害导致光缆大面积损毁的场景下,单线路的脆弱性暴露得淋漓尽致。因此,把双路由保护从"建议配备"提升为"强制标配",已是增强城市急救体系韧性刻不容缓的课题。
**老人发病后反复拨打120无人接听,最终在家离世**
**法院裁定涉事急救站赔付十五万余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梳理过往案例时发现,2020年6月,江苏省淮安市曾出现过性质极为相似的事件。
六十五岁的陆某在家突然病发,家属在半小时内疯狂拨打了二十余次120,始终无人应答。无奈之下,家属只好托医院同事帮忙牵线才联系上急救站。待救护车赶到陆某住所时,老人已然没了呼吸。
事后家属查明,120长时间"失声"的原因竟是辖区停电。家属主张,急救站理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等应急设施。正是由于电话始终打不进去,陆某错失了最宝贵的黄金抢救时间。家属遂将急救站告上法庭。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该急救站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十五万余元。
判决书认定:事发当天虽确有停电这一客观因素,但急救站自己也承认配备了备用发电设备等应急手段,且对应急装备负有日常巡检维护之责。然而在断电发生后,急救站未能及时启动合理的应急替代方案,致使陆某家属持续半个多小时拨打120均无果,加之陆某住处并非地处偏僻、交通闭塞的区域,本不存在其他获取救助的障碍,最终导致陆某丧失了被有效施救的机会,急救站对此存在明显过失。综合考量双方各自过错程度,淮安中院判定急救站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赔偿责任,合计赔偿陆某家属各项损失人民币一百五十九万八千一百五十二元(注:原文为159815.2元)。
**急救中心缺乏应急预案构成安全保障义务缺位**
**若确认系光缆故障,运营商亦可能分担相应过错**
就李女士父亲的悲剧,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公益律师赵良善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依照《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急救中心依法承担维持120通信系统稳定运行、制定线路故障应急预案、全天候受理呼救以及即时调度派车等多重法定职责。120作为关乎生死的急救专线,绝不允许仅仅依附于一条光缆。事发前一天光缆即已出现异常,急救中心既未部署备用通信链路和无线应急通道,也未执行通信中断后的转接兜底预案,已构成对安全保障义务的严重懈怠。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确立的过错归责原则,倘若上述通信保障层面的缺失与患者丧失抢救机会乃至最终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联,急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