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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最"字第一案当事人方林富去世,曾将执法部门告上法庭

作者: admin | 发布于: 2026-09-05 15:22 | 分类: 体育新闻
广告法"最"字第一案当事人方林富去世,曾将执法部门告上法庭

2024年9月3日,《都市快报·橙柿互动》发布了一则悼念报道:"杭州著名炒货铺掌柜方林富离世,终年五十六岁"。截至今日,该文章阅读人次已突破四十万,大量网民在评论区追忆、寄托哀思。

在众多留言中,有一条尤为引人注目。多位读者称赞其文笔出色,有人甚至呼吁编辑部将其设为精选回复。该条评论收获逾一千一百个点赞,稳居热评榜首。

获得千余名网友点赞同意的评论截图

我们以极其悲痛的心情,向方林富先生作最后的道别。

我是"方林富'最'字广告纠纷案"的辩护律师,曾陪伴老方走过了那段充满艰辛的维权历程。直到今天,庭审现场那个质朴、刚强、绝不弯腰的小商贩身影,仍清晰如昨。他来自底层,靠一双勤劳的手翻炒坚果维生,三十多年坚守一间小小的炒货铺子,以诚信为本做生意,用精湛技艺赢得了整座城市的信赖与好评。

起因不过是一个"最"字引发的争议,却让一位平凡的小店铺经营者走进了大众视线,演变为举国关注、载入司法先例的经典案件。那段时间,巨大的压力如同泰山般压在他肩头。他对晦涩的法律条款一无所知,却深谙公道二字;他不擅表达,却勇于替千千万万小商贩的艰难处境说出心声。一轮又一轮的听证、审理、上诉,他从未有过丝毫退意。我们一起探讨过处罚与过错是否对等的法律逻辑,也共同感受过微小经营者遭遇天价罚款时的那种冤屈与无力。这一桩案件,绝非仅仅是他一个人的孤军奋战,它更促使整个社会重新审视:在法律的刚性框架内,怎样体恤寻常百姓最基本的谋生权利。

纷争始于街巷烟火,终结于法律理性。尘埃落定之后,他依然回到自己的铺面,守着那口铁锅、那团炉火,守着年复一年的柴米油盐。那场风波并未消磨掉他骨子里的纯厚,阅尽风雨,他仍旧踏踏实实做事,真诚待邻、善待每一位回头客。

老方这一生,就是一个普通人拼尽全力活下去的一生。他没有任何耀眼的头衔,却凭借一名小本经营者的倔强劲儿,留下了一个足以被铭记的司法篇章。从此世间再不见方林富这个名字,但那缕栗子弥漫的烟火气息、个案背后对法治人文关怀的追寻,将永远镌刻在人们心中。

故人虽去,精神永在。祈愿方林富先生一路走好。亦望家人保重身体、节哀顺变。

9月4日上午,笔者见到了"方林富'最'字广告纠纷案"的代理律师李军民。(李军民系杭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及浙江理工大学等多所院校法学院的实务指导教师,现任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行政法业务部主管。)

"昨天晚上八点多钟,有好友把快报上老方离世的消息转发给了我。虽说我早就清楚他身体状况不佳,可真正听到人已经不在了,心里还是非常难受。脑海中浮现出当年和老方一起'打仗'的那些画面,他的声音、笑容仿佛就在耳畔眼前。"李军民坦言,情之所至,他便一气呵成写下了那段文字。

随后,李军民律师向笔者详细回顾了"方林富'最'字广告纠纷案"的前前后后。

"最"美味的栗子,一个字眼酿成的官司

2015年9月1日,新版《广告法》正式施行,外界称之为"史上最严格广告法",核心目标是整顿市场乱象,遏制铺天盖地的夸大宣传。

该法明确指出,诸如"最、最大、最新、第一、唯一、首选、首发、最好、金牌、最高、最先进、独家、销量冠军、绝无仅有"等词汇均归入绝对化用语范畴,严禁出现在广告之中。一旦违反,将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投放,并对广告主处以二十万至一百万元的罚金。

方林富糖炒栗子的外包装 杭州日报2016年2月2日刊

据李律师介绍,方林富曾跟他讲过,彼时有本地媒体制作美食推荐榜单,把他的糖炒栗子评为杭州味道最佳的栗子。老方别提多开心了,他对自己炒栗子的功底和出品质量极为笃定,便把网络上的好评、媒体的排名推荐,花花绿绿地做成招牌挂在店内,还印到了打包袋上,借此扩大知名度、吸引客流。

李军民回忆,老方曾跟他说:早先有人登门拜访,暗示他使用"最"字涉嫌违规,若私下给钱便可免于举报。老方当时怒不可遏,直接把来人赶出了门。不久之后,他便接到了属地市场监管局开出的二十万元处罚通知。

据笔者了解,2015年11月,方林富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回忆道:大约十几天前,两名三十出头的外地男人走进店铺,买了十几块钱的栗子。他们并不着急食用,而是反复翻看包装,又对着墙上的宣传牌一通拍摄。其中一个开口指责他搞虚假宣传,搬出新《广告法》的规定,声称广告里不许出现"最"字。那人语气十分强硬,放话若不赔偿就向工商部门举报,要让他的铺子没法继续营业。

老方咽不下这口气,他心里只认准一个道理:"一个种菜的老农,精心松土、施粪、浇水、捉虫,纯绿色零污染,味道鲜美,摆个摊位叫卖,骄傲地喊一声'我种的白菜是全天下最好的'。凭什么?难道这也得挨罚二十万?"

起诉执法机关

第一次见律师,就拿出两包糖炒栗子

方林富心有不甘,先是申请了行政复议,随后又把事情推向了司法程序,打了一场典型的"民告官"官司。

2018年9月14日,案件审结那天,方林富把厚厚的法律文书铺满了整张桌子(图片源自:杭州日报)

李律师形容,初次见面时的方林富,"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天然的厚道"。

这位仅读到初中、从卖烤地瓜起家、靠着炒货技艺在杭州站稳脚跟的小铺老板,对法律条文知之甚少。他在店铺的墙壁上、盛栗子的牛皮纸袋上,一笔一划写下自己深信不疑的话——"杭州最好吃的栗子"。妻子庞清连这样评价丈夫:除了善良、踏实、不爱张扬之外,还有股子自信和傲气,带点轴劲,认准的事九头牛拉不回。"我说什么也拦不住他,归根结底,咱们都是吃了学历低的亏。"

李军民透露,自己并非方林富咨询的第一位律师。老实说,老方对法律知识很匮乏,也不了解诉讼程序怎么走,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清清白白做人,什么事都得讲个理。

"老方四处打听才找到我。他走进律所,我和另外三位同行一起接待了他。他从兜里掏出两袋糖炒栗子往桌上一放,招呼大家尝鲜……他还手把手教我们剥栗子的窍门,边讲解边演示:拇指按住栗子的尖端轻轻一按,外壳就裂开了,再用手指一捻,金灿灿的果肉就露出来了。"

"那栗子确实又酥又甜,非常可口。"李军民感慨,老方的栗子原料全部亲赴河北燕山产地精挑细选,每一颗都是亲手翻炒,对品质和口感的要求近乎苛刻,因此底气十足。

此后数月,老方与李军民频繁碰面、整理证据材料,老方精神状态很好,干劲十足。

2018年9月14日,方林富在铺子里张贴了一张"声明"(图片源自:杭州日报)

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裁定二十万元罚款"畸轻畸重",改判为十万元。判决书援引了《行政处罚法》中"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这是一条历史悠久的法理规则,即处罚的力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及造成的损害程度相适应。合议庭仔细权衡了本案的特殊因素:方林富属小规模个体经营者,违规行为情节较轻,广告传播范围有限,未产生实际的不良后果,且在接受调查期间配合态度良好。

然而方林富对此判决仍不满意,坚持要上诉。他在法庭陈述中说,有些贴着"最"字的标牌才刚挂上去三天而已,"我知道自己有不足、有欠缺,但你总得留给我纠正的时间和机会吧。"

终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老方拍着胸脯说"我没做错事,我挺直了腰杆"

自行钻研广告法,认定写"第二"完全合规

李军民表示,二审阶段的代理律师换成了别人。"我跟老方讲,这样的结果其实已经算不错了。可他不甘心就此收手,他说他要的是一个公正的说法。"

2018年秋季糖炒栗子上新之际,方林富的铺子里插了一块硬纸板,上面赫然写着:"全中国排名第二好吃的方林富家糖炒栗子,更好吃的在外星球。"

"2018年秋收季,全国口感最佳荔枝干之一,没有天花板,但没有比这更好的品质荔枝干";"国产小甜红山楂,号称地球上排老二的好山楂,欢迎免费品尝"。

方林富的妻子看到这些标语,满脸哭笑不得,扯着嗓子冲他喊:"你折腾这些到底图个啥!"

方林富梗着脖子,同样提高嗓门回敬:"我没做错任何事,我硬得很!"他声称这两年里把整部广告法翻来覆去研究了个遍,断言写"第二"完全没有问题。

浙大法学教授今日公开发文

解读广告法"最"字首案的法治分量与长远意义

李军民律师感叹,老方就是这样一根筋、一颗心的实在人。广告法"最"字第一案的影响远超想象,该案此后被纳入司法实务中"过罚相当"原则的标杆性判例,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实务案例参考指南。有法学研究者将此案同西方行政法领域"比例原则"的经典判例进行对照分析,引用那句广为流传的话——"不该用加农炮去打一只麻雀",认为方林富案标志着中国行政法治在具体个案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我长期从事行政诉讼领域的执业工作,这桩案子让我的行业影响力大幅提升。老方糖炒栗子'最'字案,为此后大量相似纠纷的处理树立了参照坐标。"李军民同时倡议,应将广告法"最"字案中所确立的比例原则思维,推广应用到行政执法的各个板块中去。

9月4日上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一位教授在其运营的"规制与公法"公众号上发表了题为"方林富案中'最'字的法治分量"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两段论述:

方林富案之所以能冠以"广告法'最'字第一案"之名并跻身司法判例库,其意义远远超越了一家炒货铺的兴衰荣辱。这桩案件恰似一颗石子落入静水,泛开的波纹一圈圈向外蔓延。

其一,它在公共话语空间中引爆了关于"过罚相当"原则的大规模讨论。普通老百姓在情感天平上自然而然地倾向方林富,而这种朴素的共情之下,折射出的是人们对法律公正性的深层渴望。法律不能仅仅追求"严苛",更要做到"恰当"。一套让本分守规的小贩因为无心之过便倾家荡产的机制,不管立法善意多么充足,都无法换取民众由衷的认可与敬意。

其二,此案对一线执法操作带来了切实而持久的改变。方林富案曝光之后,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置同类问题时,愈发重视甄别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针对个体工商户的轻微违规行为,更多地采用行政提示、限期整改等温和方式,不再动辄开出顶格罚单。法律由此完成了从"纸面震慑"到"分层施策"的跨越,这恰恰是法治日趋成熟的注脚。

更为关键的是,此案有力证明了司法审查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质性约束力。当行政决定偏离合理区间时,司法机关能够借助独立审判加以纠偏,这正是法治国家中权力相互制衡最生动的写照。

方林富或许读不懂那些密密麻麻的法律条文,但他凭着一个平常人对公平正义的本能感知毅然站了出来,而司法体系给予了正面回应。这份回应,比裁判文书上的数字本身更为宝贵,因为它捍卫的是法律程序的庄严与公民基本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