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情人签200万分手协议 刚转账49.9万即被妻子发现

作者: admin | 发布于: 2026-09-02 16:50 | 分类: 时事新闻
男子为情人签200万分手协议 刚转账49.9万即被妻子发现

一名已婚男性张某与女性王某发展出不正当两性关系,期间张某曾送王某到医院实施人流手术。事后二人签署了一份总额为200万元的"分手费"协议。在此后的四年里,张某依靠银行贷款、以贷养贷等手段,分批次向王某累计汇款49.9万元,此事最终被其配偶陈某察觉。2026年4月,陈某将王某诉至法院,主张追回全部49.9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涉案转账行为及相关协议有悖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张某无权擅自处置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遂判令王某向陈某归还49.9万元并支付利息。

▲图片为资料图,来源:图虫创意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与张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目前婚姻关系尚未解除。2020年末,王某与张某因工作接触相识,随后二人间产生了越轨的情感纠葛。2021年8月25日,张某带王某前往一家医疗机构完成了终止妊娠的手术操作。次日即2021年9月1日,张某向王某汇去10万元。

2022年3月31日,张某(甲方)与王某(乙方)正式签署了一份书面协议,主要条款载明:"鉴于甲乙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为妥善解决相关事宜,特订立以下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正式分手、关系彻底结束,今后各自的生活与工作互不干预。自签署之日起,甲方须于每月1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十年内付清总计200万元整。此笔款项作为甲方就双方关系存续期间一切事项的综合性补偿,涵盖乙方在该段关系中遭受的精神伤害、身体痛苦、术后恢复所需的营养开支以及其他相关联的费用……"从2022年8月到2025年10月,张某分多次向王某汇入共计39.9万元。

法院在裁判中指出,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到本案,张某在尚与陈某维持合法婚姻的前提下,与王某形成了婚外不正当关系,继而又与王某订立协议、许诺支付200万元"分手赔偿金"。其一,涉案赔偿协议因触犯社会公序良俗而自缔结之时起即为无效;王某从张某处收到的49.9万元,不论是在协议签署之前张某出于赠与目的汇出的款项,还是协议签署之后张某依约拨付的所谓赔偿款,其根源均为婚外情,统统因违反公序良俗而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其二,依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同等的管理和处分权利。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对共同财产是不分比例地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一方若非出于日常生活的正常需要而处置共同财产,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单方面做出处置决定。张某向王某累计汇款49.9万元,金额相当庞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不能适用家事代理的规则。该补偿协议既未取得陈某的事先许可,也未获得其事后的追认,本质上属于张某越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因此,陈某有权要求王某将全部款项归还,法院对陈某要求王某偿还49.9万元的诉求予以准许。

此外,由于王某持有涉案资金并从中获益,致使陈某无法正常使用该部分资金而蒙受损失,陈某主张王某自立案之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于法有据,法院同样予以支持。尽管王某确实实施了人流手术,但无论是协议中载明的200万元赔偿总额,还是张某实际支出的49.9万元,都与王某因人流手术所产生的合理、必要的经济损失之间存在显著的不匹配,因此对王某辩称张某所付款项属于协议项下合理赔偿的主张,法院未予采纳。

最终判决结果为:确认张某向王某累计转账49.9万元的行为整体无效;王某须向陈某返还49.9万元及相应利息。(文中涉及的人物均为化名。)

**男子婚内与保险女业务员开房逾180次,斥资千余万购置保险**

"我想你了!"——这是阿国发给阿丽的微信消息,措辞十分亲昵。这些对话被阿国的妻子阿珍偶然瞥见后,阿珍情绪崩溃,撇下年仅两岁的女儿便离开了家。当时的阿丽供职于某保险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担任营销人员,年龄比阿国小了八岁。

事件曝光后,阿国不停地给阿珍写信赔罪,承认那些聊天记录"确实有点过了",但坚称自己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实际行动"——

"我跟那个女人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

"外面再花哨,也比不上咱自己的家,更比不上咱们之间的感情!"

然而,一封封道歉信递上去后收效甚微。阿国又跟阿珍立下"三条规矩":把经济大权交给妻子;房产上加妻子的名字;每个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必须陪伴老婆和孩子;尊重家里人说的话。

阿珍紧紧攥着丈夫手写的"承诺书",离家整整一个月后才重新踏进家门。她一度相信,只要攥住那张纸,往后日子就能安稳过下去。

"回头看,从他写下那份承诺书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糊弄我。"8月12日,阿珍将这些材料摊在红星新闻记者面前,眼神空洞,声音沙哑。阿珍后来发现,丈夫最终还是背着她在私下与阿丽往来密切,并先后赠予对方大约90万元。与此同时,丈夫还经由阿丽所在的保险机构投入了超过一千万元购买各类保险产品。而在这段时期里,阿丽也从普通业务员一路升到了营业部经理的位置。

阿珍焦虑地向记者倾诉:"在外面,我得提防'第三者'侵蚀家庭、瓜分财产;在家里,我又怕老公意志不坚定,还惦记着要跟那个女人藕断丝连。"

"事情败露之前,我老公已经累计缴了超过500万元的保费。手头紧的时候,他甚至连贷款都拿出来充保费。"阿珍的语气中满是难以抑制的怒火。

目前,柳州当地司法机关已裁定阿丽与阿国之间存在不正当往来关系,并判令阿丽将近90万元的不当得利款项予以退还。眼下最核心的争议变成:那些依托于不正当关系基础上签订的千万元级别保险合同,在法律上还能否站得住脚?

**攥住了承诺书,却留不住两个人的明天**

五十岁的阿珍看起来远比实际年纪显老。今年八月里的一天,她在广西柳州抱着一堆文件找到了红星新闻的记者。接着,她从贴身口袋里掏出一个透明塑料袋,一层层剥开后,里面是两张已经泛黄的信纸,上面记录着2017年阿国先后写给她的"承诺书"——也就是前文提到的那封道歉信和"三条规矩"。

落款日期表明,道歉信写于2017年3月16日;"三条规矩"则写于同年4月29日。为了表达诚意,阿国把那五条内容整整誊抄了三遍。

这一切的起因,要追溯到2017年初阿珍不经意间翻到丈夫与阿丽之间"不太寻常"的对话记录。她怎么也想不到,此后七年多的时间里,丈夫竟然一直与阿丽暗中保持着联络。事情的再次曝光,导火索是2024年下半年阿珍在柳州市中医院因病入院治疗。在办理出院结算时,阿珍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能报销四千多元的医疗费用。

"凭什么我能报这笔账?"阿珍质问道:"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给我买了保险?"阿国索性不再遮掩:"买了。"阿珍心里一阵翻涌,"他肯定还在跟那个女保险员暗中来往。"那一瞬间,仿佛一下子把她拽回了七年前那个发现秘密的时刻。

趁丈夫熟睡,阿珍拿起他的手机翻看,看完后浑身发抖,整个人瘫坐在地上:

2017年8月16日,阿国向一个微信昵称标注为"叉车林德"的人转了520元;2017年8月28日(七夕),阿国又向"叉车林德"发了13.14元的微信红包,同一天,另一个微信名为"天道酬勤"的人给阿国发了52.99元红包;2020年5月8日,阿国向"叉车林德"连续转了两笔各520元;2020年9月16日,"天道酬勤"给阿国发了5.20元红包……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2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载明,微信名"叉车林德""天道酬勤"对应的均为保险从业人员阿丽。法院还查明,2021年和2023年阿国生日当天,阿丽也分别通过微信向阿国发送了520元和52.99元。

除了上述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金额外,还有若干笔数额较大的资金通过微信和银行账户进行了划转。阿珍在起诉状中称,经她自行核算,2017年至2024年间丈夫向阿丽汇出的总金额超过350万元。她据此将该数额作为索赔标的,向城中区法院申请判令阿丽如数归还。不过阿丽提出抗辩,认为按照阿珍所提供的银行流水重新计算,实际金额应在332万元左右。

庭审过程中,阿丽否认自己与阿国之间存在不正当往来,辩称"微信里的几笔特殊金额转账,根本不足以证明双方有那种关系"。但阿国本人则坦承,他与阿丽在一起的期间,在酒店开房的次数超过了180次。

公安机关提取的监控录像显示,2024年9月20日中午12点09分和12点12分,阿国和阿丽先后出现在柳州市一家酒店的入口处;两个小时后,阿丽和阿国分别在下午2点30分和2点46分离开酒店。阿国承认那天两人确实入了房。一审阶段,阿丽解释说是阿国约她到酒店谈保险业务和车辆运输合作的事宜,她"只在酒店走廊跟阿国聊了几句天,聊完就走人了,根本没进房间"。

阿珍反驳称,当天两人入住的房间正好在走廊最末端,如果他们真是在走廊谈话,摄像头理应拍得到画面。实际情况是,"阿国和阿丽确实走进了酒店客房,阿丽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但她坚持说双方只是在谈生意。"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是这样表述的。

"法律上哪条规定不许人家去酒店谈工作的?"今年8月,阿丽对红星新闻说道,"说我和阿国有不正当关系,纯粹是他们的主观推测,得拿证据说话。"

阿珍将阿丽告上法庭,核心诉求之一便是:要求阿丽归还阿国赠予她的350多万元,理由为"阿丽长年与阿国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阿国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向其打款、进行大额赠与,此举严重违背公序良俗,阿丽不应因一段不正当关系而从中牟利"。

除此之外,阿珍还把阿丽的丈夫阿阳一并推上了被告席,理由是:阿阳与阿丽系合法夫妻,阿丽基于情人身份获得的诸多赠与款项也被用于二人的共同生活或转化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阿阳理应对阿丽的返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从名誉权官司到赠与合同纠纷——"不正当关系"如何被司法确认**

察觉丈夫与阿丽之间的猫腻后,阿珍情绪彻底失控。2024年底至2025年初,阿珍本人或伙同阿国的姐姐等人,跑到阿丽上班的保险公司及其居住的居民小区,张贴散发传单、用扩音器反复喊话"小三""知三当三"等字眼。阿丽随即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阿珍等人告上了法庭。

城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5)桂0202民初3825号民事判决书显示,阿珍及阿国姐姐此前已被辖区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不过法院同时认定,阿珍等人在阿丽住处附近散发传单时,被物业保安当场拦截并将传单收缴。

城中区法院认为,以侮辱、诋毁等手段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判定阿珍和阿国姐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素之一是:受害人的社会声誉是否因此受到了实质性贬损?

法院结合现场照片和视频判断,当时周围几乎没有行人经过,也没有引发群众围观聚集,阿丽未能举证证明该举动导致不特定第三方对其产生了负面评价。另外,阿珍等人在阿丽所住楼栋张贴含侮辱性文字传单的时间,并非住户进出集中的时段,且被保安迅速制止、传单被收缴后并未进一步传播扩散,阿丽同样未能证明该行为使本楼栋其他住户对她的看法发生了改变。综上,阿丽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方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阿丽对此不满,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6年6月1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桂02民终96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阿丽关于名誉权一案的上诉被驳回。裁判理由包括:阿国与阿丽之间存在不正当往来关系这一事实,以及阿国基于该不正当关系向阿丽大额转移财产的事实,均已由该院另一份生效判决(2026)桂02民终959号予以确认,"阿丽自身确实在行为上违反了公序良俗"。同时,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阿珍等人的举动在阿丽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等特定圈子里造成了公众对其评价下降的实际后果。

在阿丽追究阿珍名誉侵权的同一段时间里,阿珍也在反向起诉阿丽,要求其吐回阿国此前给予的那些不当赠与。

城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2日作出的(2025)桂0202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载明,阿国与阿丽自2017年起相识,2021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双方还存在汽车挂靠运营的合伙关系——阿丽和她弟弟购入两辆车挂在阿国的公司名下跑运输,按月结算账目。对于这段期间的合同清算问题,阿国和阿丽都表示目前已不具备清算条件。此外,在剔除双方之间的借贷往来后,城中区法院认定: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阿国通过银行卡转账、微信汇款及发红包的方式支付给阿丽的总金额超过119.6万元,其中被定性为赠与性质的金额约为90万元(精确数字为897451.42元),法院判令阿丽将该笔款项连同相应利息一并返还给阿珍。

一审判决后,阿珍和阿丽均表示不服,双双提起了上诉。

2026年6月3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桂02民终95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阿珍和阿丽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予以驳回,维持原判不变。但无论如何,无论是赠与合同纠纷还是名誉权纠纷,两份二审生效判决都已明确认定阿国与阿丽之间存在不正当往来关系。

**"不正当关系"坐实之后,千万元保单还作不作数?**

紧接着,阿珍向阿丽及其所属保险公司发起新一轮诉讼,请求法院裁定:阿国在与阿丽不正当交往期间、瞒着阿珍所签订的一切保险合同均属无效,并要求全额退还已缴保费。

由此,从其中一份保单的争议入手,今年7月9日,阿珍在城中区法院正式将保险公司、阿国列为被告,阿丽列为第三人。

保险公司提供给阿珍的材料显示,从2017年1月10日到2024年11月6日,阿国经由阿丽所在的保险机构累计投保了50余份保单,缴纳保费总额高达千万元以上(精确金额为10123912.9元)。事发时,阿国已实际缴付超过515万元,尚有496万余元未到期需缴。其间,阿国还向保险公司申请了将近200万元的保单贷款。

"哪有借钱、贷款去买保险的?这完全超出了我们家的承受范围。"阿珍在接受红星新闻专访时说,"丈夫之所以这么拼命地买保险,根源就在于阿丽在背后怂恿和引导,保险公司应该无条件全额退保。"

"全额退保根本不可能。我跟阿国之间压根不存在那种不正当关系,主要是他自己交不起后续保费了,想搞全额退保,然后夫妻俩串通起来想从保险公司把钱全捞回来。"今年8月,阿丽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她对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仍然不服,目前正在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阿国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有没有权利给自己买保险?至于他是不是瞒着老婆买的,那是他们两口子之间的事,关我什么事。"阿丽对红星新闻强调,"再说了,投保之后他们到底有没有钱继续交保费,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

在辖区派出所的询问记录中,阿国不仅承认自己与阿丽开房超过180次,还提到阿丽腹部有一道四五厘米长的手术疤痕,小腿后面有一块烫伤留下的痕迹。

将开房记录与投保时间逐一比对后,阿珍对红星新闻说:"基本上,他们每开一次房,接下来就会对应出一张新的保单。"

面对这些说法,阿丽回应红星新闻:"全是编的,有凭证吗?"不过,阿国自己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坦言,妻子的描述有所夸张,"并不是每次开房完马上就下一单,大概也就十来单是这样的情况",他做了修正。

与阿珍哭穷(靠借贷维持保费)、阿丽质疑阿国"根本没钱续保"截然不同的是,阿国面对记者时显得颇为从容,他说:"我有什么经济压力?是我老婆在无理取闹。我有十几套房子,随便卖掉一套,保费的事就解决了。"

尽管如此,阿国还是承认,以自己名义、妻子名义以及两个孩子的名义所购买的所有保险,全都是"背着老婆"操作的。他也毫不讳言与阿丽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要不是有这层关系,我怎么可能买那么多保险?"

针对"阿国是因为与阿丽的不正常关系才疯狂买保险"这一指控,涉事保险公司并不买账。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辩称,阿国自2017年起便持续在该公司投保,前后跨越七年之久,涉及数十份保单,其间不断续费、多次申请贷款等行为,足以说明其投保决定是经过"长期、审慎、反复权衡的理性选择",绝非原告阿珍所称的"被人忽悠"或"一时头脑发热"。

在"不正当往来关系"已经被司法文书确认的前提下,那上千万元的保单究竟还保不保得住?这个问题仍有等待法院最终敲锤定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