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划定招商引资鼓励与禁止的行为边界

作者: admin | 发布于: 2026-09-02 13:30 | 分类: 时事新闻

8月31日,国务院举行常务会议,就如何推动招商引资迈向高质量阶段进行了专题研讨。会议强调,对招商引资活动加以规范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环节,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清晰界定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当鼓励的行为和严格禁止的行为,并在汲取过往实践成果的前提下,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财信金控首席经济学家兼财信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分析称,本次会议的部署蕴含多层面的战略考量:首先,在经济复苏的关键窗口期传递制度层面的确定性,从而稳固市场信心;其次,健全相关制度框架,使地方招商活动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路径,为制度型开放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搭建夯实基础;再次,重构中央与地方的治理关系,引导地方政府由"政策补贴输出方"转型为"优质环境供给方",进而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伍超明进一步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招商引资的高质量发展置于聚光灯下,彰显了持续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坚定态度。将规范招商视为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突破口,意味着地方招商的竞争焦点正从"拼政策减免幅度"切换至"拼营商生态质量",从依赖"政策洼地效应"升级为追求"改革创新制高点"。

针对会议所提"厘清政府招商引资中鼓励与禁止的具体行为边界"这一要求,伍超明解读认为,其目的在于遏制各地区之间趋同化恶性竞争、违规给予利益输送等不良现象,借助制度的硬约束力捍卫公平竞争秩序,避免"内卷化"招商对资源合理配置造成扭曲。

会议要求,须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既要加强正面激励导向,也要强化刚性底线约束,将招商引资的重心更多地倾注于改善营商环境、涵养产业集群生态以及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等方向。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产教融合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兴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伴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往单纯依靠"送资金、批土地、降税费"争夺外资项目的粗放做法已不可持续,唯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方能开辟招商引资的全新路径。他同时指出,这一方向也折射出"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融合的治理理念——要让外资企业安心扎根、做大做强,优化营商土壤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是关键所在。

据商务部近期披露的数据,2026年前七个月,全国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达37711家,较上年同期增长4.4%;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4383.3亿元,同比下滑6.2%。分行业来看,高技术产业已成为承接外资的核心领域,实际使用外资1823.1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攀升32.7%,占全部实际使用外资的比重达到41.6%,较上年同期提高12.2个百分点。

围绕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刘兴国提出了三点具体建议:第一,清除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领域的各种壁垒,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排查并废止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割裂状态。第二,规范面向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为企业减负,尽可能压缩行政检查的次数和范围,降低对企业日常运营的干扰;同时构建涉企收费的常态化监督体系,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第三,提高政务服务的响应速度和精准度,实现从"等企业来要政策"到"主动送政策服务企业"的转变,确保政策红利真正落地为企业发展的实际动能,协助企业破解运营中的现实难题。

会议同时强调,应健全政企沟通对话渠道,积极协助企业应对和化解现实困境,为企业成长营造更为公正、更具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

伍超明对此评价道,这一表述的核心在于提升企业的经营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突出"主动帮扶"的姿态,压降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公平且富有生机的市场环境,以企业真实诉求为出发点来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