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写入法律,违章罚单仍由车主买单?

作者: admin | 发布于: 2026-09-01 22:15 | 分类: 时事新闻
自动驾驶写入法律,违章罚单仍由车主买单?

智能驾驶出了事故,责任到底落在谁头上?这个问题困扰行业已久,如今总算有了定论。自动驾驶首次写入法律:L3及以上等级出状况由厂商负责,L2级别依旧归司机,那些打着"全程零接管"旗号的宣传标语,日后将成为庭审中的关键证据。正如一位网民所言,智能驾驶事故后的追责问题,法律终于落下了一枚坐标钉。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首轮审议,史无前例地新增了"自动驾驶汽车特别规定"独立章节。其中最引发热议的条款指出:当自动驾驶功能处于开启状态时,若车辆产生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处罚对象锁定为该车的生产方或进口方。

草案一经公布,社交媒体上立刻掀起轩然大波。支持者欢呼"再也不用替机器背黑锅了";质疑者则担忧,"事故前系统悄然关闭"这一模糊区间仍未得到彻底封堵。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一个鲜明信号已然发出——智能驾驶不再是监管真空区,责任边界首次被清晰划定。

厂商兜底或许只是小范围尝鲜

回望自动驾驶发展史,那部自2004年起施行、整套逻辑都围绕"人在驾驶"构建的老法规体系,终于迎来了全面升级。

长久以来,自动驾驶一直处在"技术跑在前面、规矩落在后面"的尴尬局面。各地只能依靠地方性规章、临时牌照、试验许可等手段打"补丁",但地方探索终究不能取代国家立法,开放道路上谁来担责的问题始终悬在半空。

本次修订草案将"自动驾驶功能是否处于激活状态"设为责任归属的分界线,标志着控制权从"人"向"系统"的移交,首次获得了国家级法律的支撑。

图源:新华社

细读具体条款,这份草案完成了三项奠基性工作。

其一,用国家法律语言厘清了概念边界。草案把自动驾驶汽车界定为"在设计运行条件之内,能够代替驾驶员不间断、全自动地完成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车辆";而辅助驾驶则被限定为"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帮助驾驶员分担部分动态驾驶任务的功能"。

两者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由系统掌控车辆操作,后者依然以人为核心决策者,系统仅提供辅助支持。

其二,确立了"功能一开、责任即转"的归责原则。草案写明,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期间发生的交通违规,相关行政处罚由车辆制造商或进口商承受;若功能未激活,或车辆本身只具备辅助驾驶能力,则沿用常规机动车管理规则,驾驶人继续承担主体责任。

通俗来讲,L2及以下的辅助驾驶场景中,责任始终系于驾驶人一身;L3及以上的自动驾驶在功能激活时段内,交通违规的行政责任则转移到厂商头上(行业内一般将L3视为自动驾驶的起点)。

其三,引入了举证责任倒置机制。草案要求,倘若企业声称某次交通违规与其自动驾驶功能无关,必须由企业自行拿出证据予以证实。

这一安排颠覆了传统"谁提出主张谁负责举证"的模式,消费者无需再费力证明事发时系统确实处于工作状态,举证的重担直接压到了手握车辆运行日志和技术参数的厂商身上,大幅降低了用户维权的门槛。

然而,公众那种既欣喜又忐忑的反应绝非无中生有。草案中"激活状态"这四个字,恰恰是今后一切技术争论和法律角力的风暴眼。

设想这样一幕:一辆L3级车在高速公路上以120公里的时速匀速行驶,系统忽然探测到前方有障碍却未能及时刹车,驾驶员在短短0.5秒内试图接管却为时已晚……这场事故究竟应定性为"系统故障"还是"人为响应迟缓"?

业内人士心照不宣,市面上那些"L2.9""L2.99"之类的营销包装,骨子里就是在故意搅浑"人控"与"机控"的界限,诱导大量买家相信自己购入的就是真正的"自动驾驶"。

真正让"最后一刻跳出去"沦为灰色空间的,是L3场景下的责任拉锯。在现有草案框架内,厂商完全可以抗辩:"事发时系统已在0.5秒前主动退出,已进入人工接管环节。"而车主则会针锋相对:"退出之前系统压根没给任何预警,我哪来得及做出反应?"这种"临阵甩锅"的模糊地带,草案尚未提供明确的技术裁定标准,这将是后续司法解释和行业规范必须补上的缺口。

"假如厂商为了撇清关系,在撞上前一刻弹出一句'智能驾驶已关闭,请马上接管',而人类从接收到信息到完成应急操作平均需要1.2到2秒,这点时间足够避免碰撞吗?"这才是最令消费者脊背发凉的设定——危险在系统运行阶段就已经埋下,等到撞击那一刻却已经被归入了人工驾驶范畴。

更有深意的一点在于,草案对那些"零接管"宣传语的潜在打击力度。以往,厂商爱拿"跑了XX万公里一次都没接管"来炫耀自家系统的强大。但从今往后,这句话在法律语境下多了一层含义:它在向消费者作出承诺——在特定路况下,系统能够完全取代人类操作,且无需人类介入。

从法理上讲,一旦真的发生事故,只要驾驶员能够证明确实是在广告所描绘的"零接管"工况下行驶(例如高速公路领航辅助),那么厂商的那句广告便等同于"产品性能保证"的合同条款。届时厂商再想用"驾驶员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来推卸,在举证上将十分被动,当初随口喊出的口号反倒变成了最直白的产品担保书。

多数人仍在"老规矩"下握方向盘

当前,外界对智驾入法最大的误解,就是把"厂商担责"简单等同于"我用了智驾出了事就有人给我兜着"。

按照草案的责任架构,逻辑其实是反着的:并不是"你开了智驾、厂商就把所有后果全接过去",而是"厂商仅仅在一个极其狭窄的合规区间内帮你缴纳罚单,超出这个区间的所有风险照样你自己扛;而且恰恰因为厂商要承担这一段责任,它一定会把这个区间缩得更小、对你的管控更严格"。

不过,多数消费者眼下还不必为此纠结,因为当前市场上主流的智能驾驶产品基本还停留在L2层级。

截至2026年7月,国内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装配比例已达到70.5%,导航辅助驾驶(NOA)功能的乘用车装配比例为34.2%。也就是说,超过七成的在售新车配备了L2级辅助驾驶,而这些车辆的驾驶责任归属纹丝未动,驾驶人依然是第一责任人。

图源:智研咨询

工信部早前就已明确要求厂商停止使用"自动驾驶""高阶智驾"等含糊措辞,不少企业的宣传口径已经悄悄调整,但消费者认知的转变需要过程。有律师提醒,相当一部分车主被营销话术带偏,以为开启了城市领航或导航辅助就意味着车辆能自主行驶、出了事找厂商赔,"事实并非如此,目前市售的大多数NOA本质上都是L2级辅助驾驶"。

显而易见,虽然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厂商担责",但这条规则现阶段仅覆盖极少数L3车型,且前提是"功能确实在激活状态"。说得再直白些,市面上超七成新车装的是L2辅助驾驶,根本不触发"厂商担责"条款;而真正能让厂商扛起责任的L3自动驾驶,不仅普及率极低,还只能在特定城市的特定路段使用。

图源:小红书

总体来看,从"人开车人负责"到"系统开车系统负责",权责切换第一次拥有了国家法律层面的依据。但这一步究竟能走多远,取决于三个关键变量:配套技术标准何时就位(强制性国家标准预计2027年才能实施)、配套法规与司法解释如何填补漏洞("最后一秒退出"的灰色空间至今没有答案)、L3车型的普及率何时实现跨越式增长(在那之前,绝大多数人依然在老规则下开车)。

由此出发,对普通购车者而言,最接地气的态度大概是:把这份草案当作方向标,而不是保险箱。方向标是清楚的——国家正在推动自动驾驶合法化运营,制度建设在追赶技术脚步;保险箱则是虚的——至少在当前这个阶段,手不能离开方向盘,眼睛不能脱离路面,责任仍然牢牢绑在自己身上。

法律迈出了第一步,但要让"厂商担责"真正从纸面走向日常,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这条路有多长,取决于立法节奏、标准落地速度以及产业迭代进程三者之间的竞速结果。